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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阳过年可以放烟花吗 贵阳各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022-08-26

美丽灿烂的烟花固然是好,也是春节来临的时候一个非常美好的习俗,但是烟花的燃放和储藏常常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所以贵阳当地各县市区域内也都纷纷发布了禁燃指令,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贵阳各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1

南明区:南明区划范围内贵阳市二环以内为禁止销售区域、一环以内所有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云岩区:云岩区划范围内贵阳市二环以内为禁止销售区域、一环以内所有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观山湖区:观山湖区所有街道行政区域内为禁止燃放、销售区域;金华镇、朱昌镇、百花湖镇3个镇行政区域内为限制燃放、销售区域。

白云区: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区域,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花溪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外,花溪河、花溪水库、红岩水库区域内和花溪公园及黄金大道区域内为禁止燃放区域。

乌当区:乌当区行政中心(大气监测点)1公里范围内(乌当区城市魔方片区至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至顺海立交桥沿线、乌当区实验小学片区、水锦花都、乌当中学、新天卫城、航天大道与新添大道交叉口至奶牛场路口沿线)为禁止燃放区域,新添寨城区其他范围为限制燃放区域。

修文县:县城控规范围为限制燃放区域(县城控规范围为:东至罗家寨边缘、阳明大道牌坊;南抵三角山水泥厂;西至川会馆、冒沙井;北抵大寨边缘、同济堂药业)。

开阳县:县城建成区面积20.5平方公里(西至翁荫水库夹山大桥,沿西绕线至法院、磨子冲小区至磨料厂小区;北至潮水小区至殡仪馆至白沙井小区至硐上;东至毛稗田安置小区至黄土坎至蒋家寨安置小区;南至三道拐至贵开加油站至大坪子小区至华兴油脂厂至五中小区至四方田小区至翁荫桥)圈定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息烽县:永靖镇、永阳街道限制燃放区域范围为东至川黔铁路、西至龙泉大道、南至下阳朗村西门湾路口、北至红旗村石丫口(川黔铁路与老210国道交叉路口);小寨坝镇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上寨川黔铁路、西至兰海高速公路,南至大干沟桥,北至下寨。

清镇市:市中心城区禁售。巢凤街道办事处、青龙山街道办事处、滨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双龙区:整个区域不设销售点。机场路、园林路、二福路;小碧乡黄泥哨村、黄泥甫村、水坝村、大地村、马寨村、猫洞村、秦棋村、小碧村;贵龙社区贵龙新苑小区向外延伸200米以内为限制燃放区域。

高新区:整个区域不设销售点。均为限制燃放区域。

经开区:经开区二环内实行烟花爆竹禁售。经开区整个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综保区:整个区域不设销售点。均为限制燃放区域。

《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限制燃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2019年4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一)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

(二)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

前款规定以外的时间,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

《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2019年4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四)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五)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八)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九)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十)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十一)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二)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十三)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十四)当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时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3、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规定

《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2019年4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二十三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放符合规定品种、规格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等投射、抛掷;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影响交通秩序;

(四)不得在城市居民楼道内燃放或从走廊、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如何正确燃放烟花

烟花爆竹产品的正确燃放,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如何保证安全燃放,我们要做到

“二个仔细、三个关注、四个注意”

“两个仔细”

一是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

二是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警示语

“三个关注”

一是关注禁放区

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山林接近区、草原防火区等禁止燃放;

二是关注燃放品摆放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

三是关注风力和风向

当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燃放,并注意风向对漂浮物落点的影响。

“四个注意”

一是注意燃放品的正确摆放

应选择地面平整、坚实的场地,对于喷花、组合烟花、旋转升空、双响等燃放品的放置应确保方向正确、平稳牢固,防止倒筒;

二是注意点燃引火线姿态

在正确识别引火线后,身体侧位、手臂伸直、用香支或香烟点燃(禁止明火点燃),点燃后迅速离开至安全距离观赏;

三是注意引燃后出现的异常情况

如出现断火现象,禁止再次点燃,更不能马上接近断火产品伸头查看,待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理;

四是注意手持燃放品的要领

当燃放品需手持燃放时,要用手指掌控筒体尾端,严禁以手心托住筒底部。禁止朝向他人和其他物品、设施,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